站内搜索  
领导信访接待日信访须知

  为了充分发挥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在接待群众来访中的作用,使一些疑难、复杂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,同时,也保证每一件确需县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都能得到县领导的接访。特制定县领导信访接待日来访人员须知:


  一、时间安排:每周星期二上午8:30-12:00为县领导接待日工作时间。


  二、接访原则:
  第一,要择访。由于每一位县领导分管分工工作不同,请您在来访时,尽可能有选择地根据县领导分管、分工情况择日来访。


  第二,要约访。凡预约来访者优先接待,未经预约的当日来访者,由信访局安排专门人员接待,接谈后如需要县领导接待的,由信访局接待人员帮助填写表格后,由接访科统一安排有序候访。


  第三,以下情形,原则上不予接待:


  1、未经登记的;


  2、信访事项承办单位未接待过或无处理意见的;


  3、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已经受理,相关部门正在办理过程中,尚未作出答复或处理意见的;


  4、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


  5、信访、司法程序终结,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上访的;


  6、已有县领导接待过,并且有明确处理意见的。

  射阳县信访局主办 射阳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设计与维护